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从2012年起,上海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将设置起付标准,同时提高报销比例。通过政策调整,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总体报销比例将从原来的61%左右提高到70%左右。 为了保证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,上海2012年将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医保投入力度。目前,居民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、政府补贴组成。2012年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1年标准不变,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则从2011年的919元提高到2012年的1066元,人均提高147元。 据介绍,上海还将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。政府对城镇低保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补助,同时,对于增设的住院起付线,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和城镇重残人员等也继续享受政府补贴。(完) |